产品分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详细

注意!3月1日起,“叉车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全面启动

发布日期:2022/2/24 9:21:49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计划从2022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的专项整治行动,叉车属于厂内专用车辆,是特种设备的一种,属于本次行动整治范围之内。

 

 

整治时间安排

 

 

即日起到2月28日为动员部署时间,3月1日到8月31日为全面排查整治时间,9月1日到11月30日为各监督局汇报整治情况时间。

 

 

整治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Copyright © 2007-2021;鲁ICP备10000161号-1 版权所有归@淄博峰火专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