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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惨烈事故:包装厂内升降机“从天而降”压死一楼工人

发布日期:2022/2/18 9:18:23

 2022年2月17日,山东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发生在当地的惨烈事故:工人田某某在其就职的塑料袋包装厂内无证操作升降机,结果将一楼的工人林某某挤压在升降机下,林某某惨被压死。而田某某也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公诉。

50岁的田某某家住山东临沂市。在兰山区一家塑料袋包装厂打工。

田某某没有操作升降机的资质。但包装厂经常要用升降机运输塑料袋。为了从2楼到1楼搬运时省力气,田某某也会无证操作升降机。

案发当日中午,田某某在临沂市兰山区塑料袋包装厂,再次无证操作升降机将塑料袋从二楼运到一楼时,将工友林某某挤压在升降机下边,致林某某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田某某的老板赔偿了死者家属损失,双方已和解。

检察机关指控:田某某无证操作升降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说法点评:

本案中,田某某作为直接肇事者,自然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但作为塑料点包装厂,同样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其中,包装厂法人代表监管失察,疏于管理,造成惨剧,同样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死者家属还可以向包装厂索赔民事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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